轎車公開轉讓掛牌競價規(guī)則
一、根據(jù)《企業(yè)國有資產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、《關于企業(yè)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和《浙江省產權交易規(guī)則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相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規(guī)則。
二、掛牌競價,是按約定的競價期限和競價輪次,對轉讓標的進行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。掛牌競價活動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實信用的原則。
三、競價人應全面、仔細地閱讀掛牌競價轉讓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及本規(guī)則,并到實地查看轉讓標的情況,競價人報名參與掛牌競價,即表明競價人對轉讓標的和本規(guī)則的所有條款已完全了解。掛牌競價成交后,不得以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了解而提出異議或反悔。
四、競價人可以自行參加,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,若委托代理人,代理人必須出示有效的授權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證件。
五、本次掛牌競價轉讓標的為:
別克GL8商務車一輛公開掛牌競價轉讓,排量3.0,自動檔, 2011年12月19日登記,年檢到期日2017年12月,保險至2016年12月30日,起掛價150300元;
有意向者持有效證件到中心(衢化路115號二樓(皇冠假日酒店南側捷安特自行車樓上))報名,報名時交保證金25000元。
六、本次標的掛牌轉讓如截止到掛牌結束時只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方的,則協(xié)議轉讓;如截止到掛牌結束時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受讓方的,在2017年3月24日9時30分在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平臺進行電子競價,價高者得。網絡競價程序的增價幅度均為500元及500元的整倍數(shù)。
七、報名時交納報名保證金,成交的報名保證金轉為定金,未成交的在競價會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,保證金不計息。
八、標的展示時間:2017年3月23日(上午8:45-11:30、下午14:00-16:00),標的展示地點:西區(qū)交通大樓(報名者未提出看標的或未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前往存貨場地看標的,責任自負)。
九、成交后,受讓人按成交價5%向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納交易手續(xù)費,并在付轉讓價款的同時付清。
十、成交后,受讓人在成交當日內向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轉讓款(代出讓方收?。?span>
十一、受讓人付清價款后,出讓方將車輛移交給受讓人。移交時按車輛現(xiàn)狀移交。
十二、車輛過戶手續(xù)由受讓人自行辦理,出讓方在車輛過戶時給予配合。車輛過戶手續(xù)辦理后新的行駛證復印件提交出讓方一份。
十三、掛牌競價依據(jù)以下程序進行:
1、將掛牌轉讓標的、起掛價、報名要求等內容在交易市場及相關媒體公告;
2、競價者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(xù),經審查符合條件的,繳納保證金;
3、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向報名者展示轉讓標的;
4、通過電子競價確定受讓人;
5、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和《轉讓合同》;
十四、電子競價的要求。
采用互聯(lián)網一次、多次報價、復式競價方式進行,競買人在規(guī)定的時間登錄競價平臺。競價時間結束后,最高有效報價的競價人為中標人。最終報價以電子競價交易系統(tǒng)記錄的數(shù)據(jù)為準。
具體按《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網絡(電子)競價實施辦法(試行)》相關條款操作。
十五、電子競價確定成交后,由出讓方與受讓人當場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和《轉讓合同》。如受讓人未按規(guī)定的時間簽訂《轉讓合同》或成交后當日內未按規(guī)定付清成交價款的,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受讓資格,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,且受讓人應負責賠償本次掛牌競價活動的全部費用,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。
十六、本規(guī)則由衢州市外事服務中心、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。
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17年3月15日
車輛公開轉讓公告
受產權單位委托,別克GL8商務車一輛公開掛牌競價轉讓,排量3.0,自動檔, 2011年12月19日登記,年檢到期日2017年12月,保險至2016年12月30日,起掛價150300元;
有意向者持有效證件到中心(衢化路115號二樓(皇冠假日酒店南側捷安特自行車樓上))報名,報名時交保證金25000元。
收款單位(戶名):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開戶銀行:衢州市工行營業(yè)部
銀行賬號:1209210009049028267
報名及截止時間: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16時30分止,2017年3月24日上午9時30分在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平臺舉行競價會。
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:西區(qū)交通大樓 2017年3月22日,(上午8:45-11:30、下午14:00-16:00)
咨詢電話:(0570)3891709 3891705
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17年3月15日